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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日前,由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依法提起公诉的于某某等2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耀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新区检察室主任孟岗出庭支持公诉,检察官可睿作为公益诉讼人就食品安全保护和消费者责任赔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查处,被告人于某某等2人生产、销售假莲花牌味精,累计销售金额达20多万元,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二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新区检察室诉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就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庭审前,新区检察室就公告、调解等事项与耀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公益诉讼人当庭阐述该犯罪行为对公共利益的侵害,被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该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铜川市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行为的同时,对食品安全领域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的刚性司法保护。
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
文字 :何同兴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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